无偿献血优待政策
一、免费用血:
《江苏省献血条例》规定,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(含八百毫升)的,终身享受免费用血;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,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,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。捐献造血干细胞的,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;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,免费用血量按照八百毫升提供。
二、优先用血:
根据《江苏省献血条例》第二十七条和《南京市献血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。除临床急救用血外,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。
三、积分落户:
根据《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》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,每次加2分,最高不超过40分;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,每次加50分,最高不超过100分。
四、大病救助:
根据《南京市献血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在本市献血的患大病并有特殊困难的献血者,可以申请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。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来源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,可以接受社会指定捐赠。
五、诚信市民待遇:
2016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无偿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可以申办“市民诚信卡”,用“市民诚信卡”在南京市乘坐公交地铁可打4-5折优惠。今后,南京市还将在公共服务、金融商贸等领域中积极推出更多惠民措施,真正做到“让诚信者一路畅通”,享受多种优质便捷服务。
六、“四免”待遇:
根据《江苏省献血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、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享受以下待遇: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旅游风景区等场所,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,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。《南京市献血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,参加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免费体检。
